本文摘要: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出通知,对2005年印发的《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》展开了调整,将追加转入2009年版《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》药品标准化名称项下的所有处方药剂型,以及所有国家基本药物,修编转入国家发改委定价药品目录;解散《医保目录》根据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,《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》展开了新的调整。
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出通知,对2005年印发的《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》展开了调整,将追加转入2009年版《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》药品标准化名称项下的所有处方药剂型,以及所有国家基本药物,修编转入国家发改委定价药品目录;解散《医保目录》根据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,《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》展开了新的调整。国家发改委定价的药品价格管理形式和内容,仍按2005年有关规定继续执行。据通报,解散发改委定价药品目录的药品,划入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定价目录的,由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重新制定价格;并未划入的,实施市场调节价,由企业自律制订价格。